聊城大学美术学院民间美术资源保护与研发重点实验室 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培养学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实验态度和善于思考、勤于动手的学习作风、以及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实验室全面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 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促进学校学风建设,各实验室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 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开放要求 

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初期可实行时间、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部分开放,随着实验室开放层次和水平的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实验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全面开放。实验项目和实验仪器设备向学生开放,允许学生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实验内容和实验仪器设备,设计实验方案,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达到预期的实验教学目的。教学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学生既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可以是课外实验,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2、实验室开放内容 

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包括:

1)参观实验室。为了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了解学校实验室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欢迎学生进入实验室参观;

2)选修课、必修课教学计划内实验。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可进入实验室操作,继续完成课内实验要求(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

3)课内实验和课外实验相结合的实验内容。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做好课内实验之后,对于一些内容涉及面较广的问题,学生有积极性作为自选项目,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4)学生自己设计的创新性实验。此类实验由学生自己提出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和步骤,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进入实验室;

5)对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或兴趣小组的学生开放实验室;

6)教师提出实验研究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

3、实验室开放条件

1)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向师生公示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若实验室完成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及时更新可开实验信息,便于师生选择实验。

2)开放时间

不同类型实验室根据各自的不同特点,确定开放时间,并于开学前四周内公布,确保学生通过预约等形式在规定的教学周期内完成实验任务。

3)用房及设备

实验室的用房面积、仪器设备套数要满足学生在开放时间内选做实验的要求,使学生在规定的教学周期内完成实验任务。

4)人员

实验指导教师按照实验项目要求做好指导工作。

5)运用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学生选课系统和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在网上公布实验室开放的实验项目,逐步实现网上预约选课等多种形式。

4、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实验者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各实验室主管人员的职责: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等的管理;负责实验者实验项目审查;负责实验者实验记录的管理;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负责安排实验室开放过程中值班工作。

5、开放实验申请的程序

1)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要先填好《聊城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申请表》,本院实验项目交由本院及相应实验室审查、测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外单位、院(系)项目由所在单位、院(系)同意盖章后提交给实验项目所属院(系),经审查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开放实验项目由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6、开放项目和实验者管理

1)开放项目必须由实验室主任审批、备案。

2)开放项目可在实验室开放项目内选择,也可自行设计,经实验室组织相关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3)开放项目的实验记录要由实验室存档备案。

4)实验者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7、实验者的考评

实验者离开实验室前,要把所有仪器设备、物品等恢复原状并填写好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和物品消耗清单,交实验数据、结果和实验总结报告,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项目完成后,实验者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同时做好优秀论文和成果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实验者在参加教学计划外开放实验的过程中,凡能独立完成课题方案的设计、实验装置安装调试、实验过程,其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实验报告等)经指导教师评价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获得课外学分。